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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居多年想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

来源:邵雨苍律师网  作者:广德县律师  时间:2015-06-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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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于某与妻子张某分居多年,张某想结束这段婚姻,却找不到妻子的人签一些相关的文件,怎么办?这种情况下张某还能和妻子离婚吗?下面提醒您,一方下落不明时,或通过其他方式找不到人,可向法院提起诉讼。下文是相关详细内容,欢迎阅读。

  案情:

  于某今年40岁,和妻子张某已经分居18年,一直没办离婚手续。

  1996年7月,二人在亲戚的介绍下结为连理。1997年2月份开始,于某和妻子因性格不合分居,年末两人签了协议离婚。就这样,于某和妻子各自生活,但是户口本上婚姻状态那一栏一直是“已婚”二字。今年3月份,考虑到女儿马上高中毕业,于某也想开始新的生活,且在一些需要夫妻同时签字的事情上,都因为找不到妻子而做不了。

  让他始料未及的是,给妻子张某打电话,对方称已经离了婚,查找其户口本信息,户口本婚姻状况一栏已变成“离异”,这让于某很诧异,于是开始四处办理离婚手续,再给妻子打电话,电话就变成关机。到区人民法院诉讼,对方称需要所在社区和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,但是到跑了来来回回好几趟,证明也没开明白,这让他犯了难,难道一直联系不上,婚就离不了吗?

  离婚只有两种途径,一是双方到婚姻登记处解除婚姻关系,二是一方下落不明时,或通过其他方式找不到人,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法院发布公告,自发出公告之日起,经过六十日,视为告之。张某所在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表示,于某需携带诉讼状和结婚证到法院立案窗口办理。

  关于离婚途径的知识拓展

 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,离婚有两种方式: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。

  1、协议离婚。

  协议离婚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,领取离婚证的一种方式。这种情况,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,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,并且对子女抚养关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的处理时,发给离婚证。

  2、诉讼离婚。

 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(是否离婚、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等)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,一方向法院起诉,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一种方式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必须先进行调解,经查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则应判决准予离婚,并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、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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